CMA计量认证的评审依据

我国的评审计量认证行政主管部门为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(原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)认证与实验室评审管理司。依据是依据《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》。
具体分为如下几个阶段:
1、评审申请阶段,依据质检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;
2、评审初查阶段(必要时进行),依据按规范要求帮助质检机构建立健全质量体系,评审并使之正常运行;
3、依据预审阶段(必要时进行),评审按规范要求进行摸拟评审,依据查找不符合项并要求整改;
4、评审正式评审,依据主管部门组成评审组对申请认证的评审机构进行评审;
5、上报、依据审核、评审发证阶段,对考核合格的产品质检机构由有关人民政府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、批准、颁发计量认证合格证,并同意其使用统一的计量认证标志。不合格的发给考核评审结果通知书;
6、复查阶段,质检机构每五年要进行到期复查,各机构应提前半年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,申请时须上的材料项目与次申请认证时相同;
7、监督抽查阶段,计量行政主管部门对已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单位,在五年有效期内可安排监督抽查,以促进质检机构的建设和质量体系的有效运行。
